系统发布时间:2021-04-15 21: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23020210001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壤塘镇查托村农旅接待产业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23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第4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按照评分办法给予加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更正为:删除“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按照评分办法给予加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原磋商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P44页“(2)响应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现更正为:删除:(2)响应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5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请各供应商以此次电子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中壤塘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壤塘县中壤塘镇壤塘村1组74号 | ||
联系方式: | 0837-23635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壤塘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联系方式: | 0837-23791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岳老师 | ||
电话: | 0837-2363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