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 | 进口产品 | 四川省巴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拟采购进口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四川省巴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拟采购进口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和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5 16:51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

(盖章)

四川省巴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欧阳峰

西南交通大学

教授

环境工程

马运革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水文监测

李昆

成都土肥测试中心

研究员

土壤化学

王斌

四川大学

副教授

环境监测

李君

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一、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采购目的与需求

1)采购目的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夯实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区域内专项考核、例行监测以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快速测试能力。

2)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需求,对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需求如下:

用于现场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的快速定性、定量测定,对液体、气体、固体等各类基质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现场快速测定

仪器能够适应复杂的现场条件,能够完全便携,满足车辆无法到达的现场快速、实时做样需要,测定结果真实可信。

2、进口产品与同类国内产品的区别

1)国内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①受外界环境干扰较小,在恶劣环境下仍然可以正常开机和工作,暂不能实现边走边测的功能;

②测试样品需经过色谱分离后再进入主机质谱检测,耗时较长,无法有效实现速查分析功能,在线实时响应,难以满足应急事故现场的快速判断;

③配备便携式动静态顶空进样器,样品处理过程需人工干预。

2)进口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①受外界环境干扰较小,在行驶的车内及恶劣环境下仍然可以正常开机和工作,能实现边走边测。能满足用户对追踪污染源的需求。

②样品可不经过色谱分离直接进入质谱检测,在线实时响应,能满足应急事故现场污染物种类及浓度范围立即判断的要求;

③便携式动静态顶空进样器的样品处理可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无信号及能源传输障碍。

3、购买进口产品的理由

环境样品中的有机痕量分析仪器具有较高的灵敏度重现性和稳定性、高效便捷性的实际需要,以及相关环境检测标准的技术要求,进口产品相较国产同类产品而言,主要技术要求更能满足实验需求。

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求是合理的,该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二、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

1、采购目的与需求

1)采购目的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夯实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区域内专项考核、例行监测以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快速测试能力。

2)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需求,对仪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需求如下:

主要通过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对各种土壤、固废等样品中重金属在内的各类元素进行快速检测和分析,其主要特点是样品无需前处理,可以实现原位无损,能够同时分析30余种元素种类及含量。近年来随着探测器性能的优化、基本参数法日益完善和谱处理电子学线路由模拟电路改为数字电路,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在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制造和应用方面有了质的飞跃现已成为质量控制、环境监测、地质普查、医药食品检测和文物鉴定等诸多领域的首选分析仪器。

2、进口产品与同类国内产品的区别

1)国内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①采用普通铝合金或塑料外壳,没有配置防辐射板等安全配件。通常采用更大管电流导致辐射偏大、使用寿缩短。

②测量范围Mg-U,对于HgPbCrCuZnVMnCd等元素检出限暂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如Hg的定量下限大于10mg/kg

2)进口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①进行了安全认证,采用专用铝合金外壳,配置防辐射板等安全配件。并采用高性能微型X射线光管,管电压6-50kV,管电流最大40μA,匹配功率最大2W有效的降低辐射量,保障使用安全。

②测量范围Mg-U,对于SClKCaScTiVCrMnFeCoNiCuZnGaAsRbSrYZrNbMoAgPdCdSnSbBaLaCePrNdHfTaWPbBiThU等多种元素能够很好测定,检出限可达PPM级别。如:Hg的定量下限低于0.5mg/kg。满足用户在应急监测中快速筛选污染因子,判断污染程度的需求。 

3、购买进口产品的理由

根据检测工作对仪器原理广泛适用性、设备灵敏度、辐射剂量以及高效便捷性的实际需要,以及相关环境检测标准的技术要求。进口产品进行了安全认证,采用专用铝合金外壳,配置防辐射板等安全配件,能有效的保障使用安全,目前国内同类产品难以达到快速检测和分析主要性能指标或功能要求。

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求是合理的,该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2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

1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购 人联系人:吴彤     电话:0827-2633356  

财政部门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028-86662797  

 

附件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