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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咨询的回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2-04-06 09:15

留言人 龚* 留言时间 2022-03-31 17:54
咨询内容 一个2021年12月初的采购项目,中标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声明,先2022年4月还可以质疑举报不?
办理进程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2-04-06 09:15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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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咨询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留言所述问题,请结合上述规定分析判断。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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