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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相关问题的回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2-04-06 19:59

留言人 冉* 留言时间 2022-03-31 15:46
咨询内容 我公司参加的2022年3月31日渠县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㶍渡镇600元指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一、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附表中第2点如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1、□ 一般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那我公司属于是微型企业,然后资格预审不通过,专家组给的理由是,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我是微信企业所以不符合。所以想请问一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微型企业能否可以参加?
办理进程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2-04-06 19:59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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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关于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问题留言已收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留言所述情形,若微型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项目。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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