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7 10:05
留言人 | 陈* | 留言时间 | 2021-12-01 09:47 |
咨询内容 | 请问一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邻域专职人员200 人左右,能否竞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呢? | ||
办理进程 | 已办结 | 办理时间 | 2021-12-07 10:05 |
答复内容 | 陈*: 您好!您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能否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留言所述问题,需结合单位性质、政府采购项目属性等具体分析判断。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